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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IP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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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5日

冬至這天不放假,但那碗湯圓照樣要圓

生活爐 美食生活

冬至不放假、勞工16天國定假日與加倍工資的規定,被我們翻譯成一鍋湯圓、一張照常開飯的餐桌故事。

刊出 (台北時間) 閱讀約 3 分鐘

2026年10月14日,一篇整理「冬至有沒有放假」的文章在網路上流傳。答案很直白:沒有。依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,冬至根本沒被列進紀念日或節日清單,萬聖節、七夕也一樣。但每年一到年底,這個問題還是會被問一次,因為大家心裡都記著一件事:冬至,該喫湯圓。

法律沒放假,習俗自己放了

條例第3條列紀念日、第5條列節日,兩邊都找不到冬至兩個字。沒列入,就不能當成法定放假日,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、第39條的出勤加倍,也就沾不上邊。元宵、中元、重陽則是另一種命運:有列名,但第6條第3項明定不放假。有名分,沒假期。

倒是12月25日真的放假,只是法律上的名目是行憲紀念日,跟聖誕節沒有關係。日期巧合,名稱各走各的。

可習俗不管這些。冬至前後,菜市場賣糯米粉的攤子會悄悄多排幾包,紅白兩色的小糰子在冰櫃裡一盒盒疊起來。回家煮一鍋水,滾了,湯圓下鍋,先沉底,再一顆顆浮上來,脹成半透明的、咬開會牽出甜餡的樣子。花生餡的香,芝麻餡的滑,鹹湯圓那股油蔥和茼萵的氣味,都是這一天的味覺密碼。

勞工的十六天假,鍋裡的十六把火

依勞動部的說明,一般勞工的國定假日共16天。除夕及春節合計5日,另外開國紀念日、和平紀念日、兒童節、清明、勞動節、端午、中秋、教師節(孔子誕辰紀念日)、國慶日、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、行憲紀念日各1日。具原住民身分的勞工,還可以依自己、配偶或父母的族別,在歲時祭儀期間擇3日放假。

這十六天,大致也畫出了臺灣餐桌的年度節奏。春節那一整桌年夜菜,清明的潤餅,端午的糉子葉香,中秋的烤爐與月餅。每個放假的節日,幾乎都綁著一種味道。

僱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,8小時以內的工資要加倍發給,依勞基法第39條辦理。這筆加倍薪水的背後,其實是別人在放假時你站在爐邊、站在收銀機前的那些時刻。餐飲業的人最懂:中秋節大家烤肉,火鍋店照樣沸著一鍋高湯;除夕家家圍爐,飯店廚房正是最忙的時候。這與我們先前寫過的一間店一天開十七小時、最先累的是那鍋飯是同一種勞動滋味。

冬至的湯圓,是照常上班也要喫的

冬至不放假,湯圓卻不會少。加班回家晚了,超市冷凍櫃裡一包芝麻小湯圓,十分鐘就能煮出一碗。水滾的聲音、糖水冒泡的甜氣、湯匙攪動時那一圈圈白色的小漩渦,這一天的儀式感,不需要假期待遇也能完成。

俗話說喫了湯圓長一歲。這一歲,多半是在上班日、在放學後、在尋常的廚房裡添上的。就像我們寫過的秋天怎能不喫家鄉火鍋那股勁,有些日子放假與否,影響的是行事曆,影響不了餐桌。

所以今年冬至,若是工作日,別太計較。傍晚繞去市場帶一包糯米粉,回家搓幾顆,滾水一鍋,糖水一勺。法律沒給這一天假期,你還是可以給自己一碗圓的。

這道菜的主題

標籤

#冬至湯圓#節慶飲食#上班族餐桌